出处:贵阳新闻网

本报讯 8月16日,贵阳市城管局依据有关规定,对贵州瑞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擅自破路施工并造成路面污染的行为,开出5万元罚单。

  8月12日上午,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接到举报:新华路纪念塔通道处,有人占道施工并污染路面。经查实,瑞瀚通信公司系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纪念塔通道施工的具体作业单位,在未取得《道路挖掘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未按相关安全要求做好围场管理,乱堆乱放,造成近150平方米人行道污染,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当日,南明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立即对施工方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对水泥渣土进行清扫、清洗,将文明施工围挡设置到位。下午19点,现场整改完毕。

  昨日,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市城管局对瑞瀚通信公司开出5万元罚单。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提醒,市民如发现市容环境问题,可通过城市管理百姓拍APP进行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好城市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