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4月1日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部分)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徐州健源有机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蔬菜加工建设项目(固废部分)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2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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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19 |
项目名称 | 年产5000吨蔬菜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丰县范楼镇金陵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徐州健源有机食品有限公司 |
验收意见 | 见附件 |
健源食品. 固废部分验收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