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经过这些年的试点,取得了积极进展。”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源与环境业务部总工程黄波介绍说,从全国10个试点省市的进展看,初步探索形成了稳定有效的价费机制、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规范的监管制度体系、化的治理模式以及有效的组织模式,初步实现了经济、环境效益的“双赢”。

黄波指出,推行第三方治理仍然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按照新《环保法》第65条规定,污染防治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这个连带责任并未明确规定,由此,排污企业和第三方治污企业的责任归属不清,同时地方监管部门对环境监管对象是否应该包括第三方治理企业也存在疑问。”黄波建议各地在推进第三方治理中,应进一步明晰各方责任,明确监管对象,防止出现问题推诿扯皮现象。

同时,黄波呼吁各地要加强环境监管,对超标排污、违法排污企业严查重处,提高企业环境违法成本,促使排污企业提升治污动力,为第三方治理市场的形成营造良好氛围。

让第三方治理成环保“良方”,仍需不断完善政策及体制机制。在近日举办的 “2019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高峰会议”上,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司长任树本认为,工业园区第三方治理推进了园区绿色发展,各地要勇于打破地方保护的壁垒,为第三方治理营造公平良好的市场环境。

“要加强第三方治理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推动第三方治理企业的信用评价向社会公开,供企业自主选择。要建立违约与保障机制,将拖欠治理费用等行为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要落实好第三方治理相关税收政策,比如所得税减免政策、绿色信贷政策等,促进环保产业有序发展、健康发展。”他表示。